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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2019安阳市公安局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安阳市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安阳市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安阳市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汇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安阳市公安局概况


一、安阳市公安局主要职责

安阳市公安局是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根据公安机关的主要工作责任,安阳市公安局设“四部七支队”共11个内设机构和14个派出机构。在市委、市政府和公安厅的领导下,安阳市公安局承担如下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公安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市公安工作的有关规定,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全市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协调、办理重大刑事案件、市内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及上级批转的重大案件及专项工作。

(四)负责全市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县级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五)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依法开展管理国籍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出入境、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人员在安阳市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消防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协调全市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公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七)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开展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工作;维护市管高速公路交通、治安秩序。

(八)指导、监督并组织实施全市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九)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工作。

(十)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的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全市公安机关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十二)参与拟订公安机关装备、经费标准,拟订管理制度。组织协调全市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

(十三)组织协调全市公安机关与市外、境外警察机构的业务交流与合作。

(十四)统一领导全市公安消防、警卫部队建设,对武警支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本项涉及机构改革,目前我局未收到变更该项职责的文件)

(十五)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人事工作。拟订全市公安队伍管理监督规定,组织、指导公安机关督察、审计、信访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指导全市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安阳市公安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安阳市公安局部门预算由市局本级、6个支队、14个派出所、3个监管场所共24个预算单位构成,分别为:

1、安阳市公安局(本级)

2、安阳市公安局刑事侦察支队

3、安阳市公安局通警察支队

4、安阳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5、安阳市公安局禁毒侦查支队

6、安阳市高速公路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7、安阳市公安局特警支队

8、安阳市公安局北关派出所

9、安阳市公安局北辰派出所

10、安阳市公安局北航派出所

11、安阳市公安局文峰派出所

12、安阳市公安局文惠派出所

13、安阳市公安局文泰派出所

14、安阳市公安局文良派出所

15、安阳市公安局殷都派出所

16、安阳市公安局殷商派出所

17、安阳市公安局殷蒙派出所

18、安阳市公安局龙安派出所

19、安阳市公安局龙祥派出所

20、安阳市公安局高新派出所

21、安阳市公安局新区派出所

22、安阳市看守所

23、安阳市拘留所

24、安阳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

安阳市看守所、安阳市拘留所、安阳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三个单位的预算以前年度未包含在安阳市公安局预算批复内,财政部门为统一管理口径,从2018年起将三个单位预算包含到安阳市公安局预算批复内,由安阳市公安局统一公开预算。


第二部分

安阳市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安阳市公安局2019年收入总计60517.32万元,支出预算60517.32万元,与2018年相比、支总计各增加13830.34万元,增长29.6%。主要原因: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9938.7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867万元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安阳市公安局2019年收入合计60517.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0517.3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部门结转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安阳市公安局2019年支出合计60517.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692.32万元,占88.7%;项目支出6825万元,占11.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安阳市公安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60517.3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13835.34万元,增长29.6%,主要原因: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和项目支出增加。

我局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安阳市公安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60517.3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60517.32万元,占100%。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局《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由上年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安阳市公安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3692.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631.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离休费、退休费、离退休公用经费等;公用经费23060.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专用设备购置等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19“三公”经费预算为957.4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持平因三公经费经过多年压减已达到最低水平,今年未再进行压减。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同期未安排。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3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36.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执法执勤等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2018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经过多年压减我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已达到最低水平,今年未再进行压减。

(三)公务接待费2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2018持平。主要原因:经过多年压减我局公务接待费已达到最低水平,今年未再进行压减。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安阳市公安局2019年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5282.08万元,主要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各项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56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42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70万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18我部门组织对部分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下一步我部门拟组织对12个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6825万元,将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质量关,牢固树立问效的绩效理念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期末,我局账面共有车辆73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2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4辆,其他用车85;公车改革后我局实际在编在用车辆466车,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7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5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6辆,其他用车0;账面剩余的车辆为公车改革后待报废和待处理车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4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2019年,我局预算内未安排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预算


第三部分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单位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年安阳市公安局预算公开表(含三所).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