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适老模式 无障碍阅读
政策解读
柴油车限行政策解读

   

  《关于划定柴油货车限行管控区域的通告》

  起草情况说明

   

  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市环境污染防治指挥部要求,市公安局牵头起草了《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柴油货车限行管控区域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按照会议安排,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起草背景

  机动车尾气污染,特别是柴油货车尾气污染是大气污染的主要诱因之一,一台大货车的尾气排放大约相当于100——200台小型汽车。从我市情况看,柴油货车尾气污染比较严重,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因产业结构、产业布局等原因,公路运输比例高,柴油货车需求量、运输量大。二是G341通车前,107国道穿城而过,导致过境柴油货车较多。仅文明大道与107国道路口,高峰期每天约有10000辆左右的大货车流量,加之城区西部安钢、电厂以及各类物流园区众多,柴油货车聚集,造成严重污染。三是我市未出台过相关大货车禁行或限行通告,不利于管控,在法律层面缺乏相应的执法支持。四是当前区域管控主要围绕主城区展开,效果不明显,特别是西部柴油货车相对集中,距离铁佛寺国控点较近,最近处不到1.5公里,对环保指标影响较大。

  对比周边地市,为降低柴油货车带来的尾气污染问题,北京、石家庄、邯郸、郑州、濮阳、驻马店等地相继出台了柴油货车管控方面的通告。为进一步加大柴油货车尾气污染管控力度,在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我局交管部门会同市指挥部相关专家,共同对全市柴油货车限行管控工作进行了研究,并起草了该《通告》。

  三、起草过程

  起草该《通告》过程中,市攻坚办先后多次组织生态环境、公安、交通、商务等部门以及相关的县(区)召开会议,专题进行研究和沟通。按照相关法律要求,1月22日,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攻坚办配合,召集公安、交通、商务等职能部门和物流协会、安钢、电厂等用车大户,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政府法律顾问参加的征求意见会。1月23日,市攻坚办在《安阳日报》刊登了该通告的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意见征求。结合所有广泛征集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又对该《通告》进行了补充和完善。2月25日,市政府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对该《通告》进行了法规审核。

  四、主要内容

  本通告主要由五个部分组成,分别是限行车辆类型、限行管控区域、限行管理规定、绕行路线和法律责任。

  第一部分明确了限行车辆类型。定义了本通告的柴油货车类型,主要涵盖了我们通俗意义上说的“黄牌照”货车以及农用车辆,同时包括了外地号牌车辆和燃气车辆。

  第二部分明确了管控区域。设置了外围限行区和内围限行区,内围限行区就是现在的管控区域,外围限行区扩大到了西北绕城高速以及G341和S301线。

  第三部分明确了限行管理规定。除按照市攻坚办规定,办理过入市通行证的车辆外,本通告中规定的柴油货车一律不允许进入内围限行区;考虑到企业的实际需求,允许国五及以上排放柴油货车,在每天的14点——22点,可以进入外围限行区和内围限行区中间区域;还规定了当我市启动橙色及以上污染预警时,在限行区内对柴油货车实施单双号管理措施。

  在绕行路线部分,根据我市周边路网情况,按照“高速为主、外围国(省)道为辅”的原则,制定了从东、南、西、北四个方向过境柴油货车的绕城路线。

  最后一部分明确了相关法律责任。对违反通告的车辆不仅要进行罚款,还要对驾驶员进行记分处罚,还特别指出了一些涉牌违法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