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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作配合 检警共建“大控方”格局


协作配合

检警共建“大控方”格局

 

“检警双方将坚持共建共享理念,从双赢多赢共赢的高度求同存异,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加强沟通协调,互相理解、互相支持。”3月17日下午,在全市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推进会上,市检察院、市公安局领导共同签订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施细则》,有力推动我市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走深走实。


协作配合 检警共建“大控方”格局


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是检警双方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共同推动提高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提升刑事案件办案质效的重要方式,是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协同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质控体系,落实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刑事诉讼机制的具体实践。


协作配合 检警共建“大控方”格局


会议对检警双方协作配合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深化协作理念,积极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参谋助手作用,定期收集基层办案民警、检察官意见建议,着力消除执法中的难点、盲点、堵点,提高执法司法效果和水平,以协作配合强化监督制约,以监督制约促进协作配合。要优化工作机制,继续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检警内部外部监督的衔接配合,严格落实重大疑难案件提前邀请检察机关介入制度,推动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让“制约性”与“协作性”冲突在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的构建过程中得以充分化解,真正构建起“大控方”刑事指控格局。要强化运行合力,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检警联席会议,共同分析司法办案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新类型案件的证据收集、法律适用、刑事政策把握等问题的研究,强化类案指导,一体推进发挥实质实效。

会上,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就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各方面工作互相提出意见建议并当场答复。市检察院、市公安局有关部门、警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