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将《安阳市公安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予以公布。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阳市公安局警令部联系(地址:安阳市高新区长江大道126号,邮编:455000;电话:0372—5156055)。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政务平台积极发挥主导作用。一是在市局门户网站公开。据统计,从今年1月至12月,市局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103条。二是依托新媒体积极公开政务信息。“平安安阳”微博、微信、头条号共向社会发布政务警务信息1300余条,其中发布微博1100余条、微信48期120余条、今日头条信息70余条,回答网友提问10余条,收集意见、建议20余条。三是持续释放安阳公安工作成效和亮点,大力传播安阳公安正能量,先后在各级媒体发稿7800余篇(条),其中中央级媒体97篇,省级媒体760余篇、市级媒体250余篇、新媒体6600余篇(条),为全市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的舆论支撑和精神动力。四是全方位展示安阳公安形象。先后组织开展“警民牵手110,共创平安迎大庆”、“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进家庭”大走访、“送平安、送温暖、送爱心”、“守护万家团圆”等系列宣传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1月12月,共收到公民提出的3条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均按程序、时限要求认真给予办理。
(三)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
2019年,市局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动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对接、“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建设,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责任体制。市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警令部为主管部门,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积极履行对市区各分局、局直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职责,同时认真做好自身信息公开工作。
2.加快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积极搭建信息平台,严格遵循“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基本要求,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和明文规定不予公开的以外,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利益和公共利益,需要社会知悉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政务信息,均予以向社会提供,并接受社会监督。
3.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加强安阳市公安局网站(gaj.anyang.gov.cn)日常维护工作,制定了《安阳市公安局互联网站管理规定》,在市公安局门户网站醒目位置链接河南省政务服务网。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在市局门户网站醒目位置链接河南省政务服务网,对市公安机关104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提交手续、办理时限、办理结果等公开公示,同时公布645项安阳市公安局权责清单目录,方便群众办事查询。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制定了《安阳市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单位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工作职责,完善管理制度,抓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市局定期开展督查和通报,对督查发现问题的,进行全局通报。
市局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组织民警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对相关业务人员的培训指导,深刻学习《条例》,掌握公开范围、公开的方式和程序,从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71 | +48 | 1596189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45 | -84 | 583164 | |
行政强制 | 27 | +7 | 11961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7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0项 | 9480.2972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3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市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政务信息公开意识不强,部分局直单位对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政务信息公开实效性不强,部分栏目存在更新时间长情况;政务信息公开解读形式单一。
六、改进措施
2020年市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优化完善平台建设,增强工作时效,着力在工作深度上推进,在制度机制上健全、在检查考核上严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上台阶。
安阳市公安局
2020年1月22日